2019年12月4日
为提高推荐性国家标准立项评估工作质量和效率,降低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成本,经认真研究,自2019年12月1日起,推荐性国家标准制定项目立项评估采用视频答辩方式,申报单位无需到达现场。视频会议系统使用说明及要求见附件。
关于启用视频答辩方式的通报
发布时间:
评估情况通报
为提高推荐性国家标准立项评估工作质量和效率,降低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成本,经认真研究,自2019年12月1日起,推荐性国家标准制定项目立项评估采用视频答辩方式,申报单位无需到达现场。视频会议系统使用说明及要求见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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